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了,我的女朋友和同届,她的父母是离过婚的,而且现在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听她说应该是从她7岁那年父亲就走了去了外地,至于离婚协议书她也不是很清楚,之后一直到大学之前吧也没管过她,无论生活费还是学费,上了大学了和她父亲联系上了,大一大二都只是给了一部分学费,她每年交1万2,第一年给了8000,第二年硬要给了6000.今年交学费的时候马上就到了,她刚问了今年能给多少,父亲说是5000,可问题是就在这1-2个月之前他爸刚买了辆新车,自己在广东开的公司,好像是做照明行业的,现在我想问下,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她已经成年但还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资金来源的时候能否通过法院去解决这些问题?而且比较他人在广东,我们在山西,这样告是否能行?法律上有支持相应的条款吗?麻烦专业人士帮解答一下,我在线等,谢谢了 号里就这么多分了
是的 她的继父应该出了一些 全是她的母亲和姥姥供起来的
3楼的朋友 可问题是在你女儿未成年的时候你连抚养费.生活费.学费什么都不管,现在要回来难道还有错吗.起码的父亲的义务他尽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