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贷款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倒贷款的步骤怎么走。能说的详细一点吗、比如说客户抵押这一块。银行关系这一块。贷款一定能批下来吗?

倒贷的一般流程:

1.企业提出例货贷款中请,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确定放方式(委托贷款或短期借款)

2.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借款合同)和资产抵押(质押合同),账户资金监管协议:

3.担保公司放款给金业;

4.企业偿还原有货款;

5.银行发放第二笔货款给企业:

6.企业用第二笔银行贷款偿还担保公司的委托货款或短期借款;

7.担保公司归还企业抵押(质押)资产,解冻监管账户。

拓展资料:

所谓银行倒贷就是贷款的"借新还旧",在银行直接办理贷款的"借新还旧",俗称"倒贷",一般在两家银行做可以方便倒贷。

银行倒贷风险应对措施:由于"倒贷"现象掩盖了不良资产的风险,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也影响银监部门和中央银行的管理,不利于领导决策和分析.不规范的民间借调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也使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还债负担.

1、依法规范民间借贷,严厉打击欺诈等不合法民间融资行为.应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管理办法",加快民间融资的立法工作,规范民间融资发展.在鼓励支持合法合规的民间融资行为、促进直接融资发展的同时,加强对灰色的、半合法的民间融资行为的研究分析、规范和引导;对于非法的民间融资,即非法集资活动,人民银行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坚决予以打击.

2、为农民提供特色服务,使农贷走向良性轨道.应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规范农村融资格局,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利民金融机构的设立步伐,以手续简便、业务灵活的特色服务,吸引闲散民间借贷资金进入金融轨道.涉农金融机构要强化服务"三农"意识,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制定放贷、收贷时间.如,在备春耕生产前一个月放贷,便于农民购买种子、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在粮食集中上市的时间收贷,便于农民还贷.

3、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为农民提供短期担保.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探索有效的业务合作机制,鼓励担保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框架内大胆创造多种适用的农村各类担保机制.农民暂时无法归还贷款时,担保公司为农民提供短期担保业务,使农民及时贷到款归还旧贷款,不必到民间借来"倒贷".

4、加强信用宣传,引导农民正确理财.以培育现代金融意识、信用意识、倡导信用理念为目的,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和普及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金融观念、消费观念与信用行为的引导,增强农民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年一倒贷是什么意思

一年一倒贷的意思是一年一次借新还旧。

在银行直接办理贷款的“借新还旧”,俗称“倒贷”。

个人倒贷合法吗

个人倒贷应该是不合法的,而且个人倒贷是涉嫌的违法行为。“倒贷”、“转贷”,倒贷通常是指客户在银行直接办理新的贷款来还旧的贷款债务,俗称“倒贷”。在“倒贷”过程中一些民间资本的介入,一定程度上了民间借贷的活跃。

由于“倒贷”现象掩盖了不良资产的风险,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也影响银监部门和中央银行的管理,不利于领导决策和分析。不规范的民间借调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也使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还债负担。

风险应对措施:依法规范民间借贷、为农民提供特色服务、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完善农村信用担保机制等。

拓展资料:

一、借款合同存在保证人的情形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即,当新的借款合同与原授信合同保证人为同一人,或者保证人不同,但是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贷款目的为“借新还旧”,此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就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因此,当新的授信合同下,银行应当确保取得保证人对于借款及用途的书面同意。

二、借款合同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形

《担保法解释》第39条是否可以应用在抵押担保领域?最高人民裁判意见认为:借款合同以第三方财产设定抵押的,如果第三方不知道新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可以免除抵押担保责任。但如果该第三方也是原授信合同的抵押担保方,或者抵押担保的财产为债务人自己的财产的,不适用上述意见。同时,新的授信合同用第三方财产作抵押的,如果第三方在一年内破产,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该抵押担保有可能被人民撤销。

三、借新还旧情形下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

在新的授信合同下,直接在原抵押物上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因原授信合同清偿,导致原来的抵押权消灭,故第二顺位抵押登记直接变为第一顺位。此时原抵押权的解压和新抵押权登记要衔接的非常紧密。防止存在空窗期,导致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查封或者抵押登记的情形出现。但若在新授信合同之前,该抵押物上还存在其他非银行享有的抵押权的,不适应上述办法。若抵押物担保价值超过评估价值,银行应当先解除原抵押登记,再重新办理新的抵押登记,同样两者之间也要衔接的非常紧密,理由同上。

此外,在原授信合同下办理借新还旧,也要考察抵押物、质押物的状态,综合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的经营状况确定,若存在抵押物、质押物被查封的,银行出于从严和谨慎原则,不应当再对借款人办理借新还旧业务。

倒贷与垫资是什么意思

倒贷:客户在银行直接办理贷款的“借新还旧”俗称“倒贷”,在“倒贷”过程中一些民间资本的介入,一定程度上了民间借贷的活跃。

垫资,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对外付款大于项目已收款或者应收款合计所形成的代垫支出的资金。或者是生产经营当中所需的款项。

“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所谓的“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垫款”手续费,说得通俗一点,这种“垫资”行为类似民间。

过去,由于大多数银行都开设了“转按揭”业务,如果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同一家银行贷款,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贷款转移。即使不在同一家银行贷款,由担保公司介入的担保函也能促成贷款转移,上下家的交易也显得流畅。

“资”的主要发挥空间在一些投机客身上,他们想缩短房产交易时间以及贷款发放的等待期,于是宁愿付出多一点的成本实现资金快速流动。如今,随着一年内“转按揭”停止,一年外“转按揭”业务已名存实亡,这种“垫资”业务便趁虚而入,开始成为房地产交易中的常用手段。

扩展资料:

银行倒贷的主要特点:

一是时间短,该项民间借贷就是用于借款人临时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而借款人在偿还贷款维持信用后,新的贷款就能随之发放。因此从偿还到贷款发放所经历的时间短,少则十天半月,多则1至2个月。

二是利息高,月息以30%为主,高者达到50%。放贷人抓住了借款人急于还贷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放款利息。

三是手续简单,口头协议或简单协议。从调查中了解到,100户农户中,有近40%愿意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进行“倒贷”,原因就是简单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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