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2-25
比如你在单位工作了4个月,不满六个月。那么向你支付半个月补偿。
如果工作了7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了,那么支付1个月补偿。
工作了13个月,满1年又1个月的,按1个月+半个月算。因为前一个年份已经满了,后来的1个月重新算。
另外lz不会姓宋吧……
第2个回答 2008-12-25
指的是离职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的(合同正常期满解除或不可抗力终止的),包括自行离职的吧.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相当于每干满一年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不过这个月工资标准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包括资金福利补助补贴什么的.
第3个回答 2013-04-02
是指“当地市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举例:当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劳动者个人月平均工资为20000,那么经济补偿基数按照4000X3=12000计算。
如果是指劳动者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就意味着个人的三倍是20000X3=60000,显然这种计算逻辑是很荒谬的,完全不符合立法初衷。
立法时考虑了高收入劳动者的再就业能力比较强,设定经济补偿金的最高基数是减轻企业的负担,企业对中低收入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意义要高于高收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