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迟迟不下判决书咋办

如题所述

如法院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法官法》第三十二条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审限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  

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并说明详细情况和理由。院长应当在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审限后尚不能结案,需要再次延长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扩展资料:  

《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民商事案件延长审理期限问题作了规范:  

其一,重申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守审理期限规定。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审理期限作了明确规定。虽然规定审限的合理性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有不同看法,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案多人少”矛盾的凸显,不时有建议废除审限规定的声音。  

但是,考虑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案件上升势头持续不减,如果不规定审理期限或不执行审理期限规定,任由案件积压,势必会影响矛盾的及时解决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二,更加严格规定延长审理期限的申请。《规定》要求依照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提出”,为院长判断并决定是否延期留下充足时间。同时,《规定》要求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说明详细情况和理由”,这样规定能起到两种效果:  

一是要求审判人员必须对未能在规定审限内结案做出解释说明,督促法官在审理期限内结案,不能简单以“案情复杂”为由申请延长;  

二是有利于院长对案件情况进行整体把握,准确判断是否应予准许延期及延长期限。  

其三,更加严格规定延长审理期限的批准。以往实践中对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审批相对宽松,按照《规定》的要求,院长应当根据申请者提出的具体理由和案件情况,决定延长期限的长短,不能再搞“一刀切”,顶格批准最长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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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5
1、你说的是一审还是二审啊?
2、一审如果用的是什么程序?
这些你都应该要知道才能晓得8各月是否合法。
一审:简易程序,最长是3个月
普通程序,6个月,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6个月,也就是说12个月那是正常。如果再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无限延长。

二审:3个月,延长无期限(法律没说明究竟延长多久,但可以延长,院长批准即可)

再审:那就看再审用的是什么程序,什么程序跟什么程序的期限。

解决方案:1、多于本案书记员联系,了解情况,不了解情况,解决起来很被动。
2、如果法院依法延长的,你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3、但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指导职能,或者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监督职能。地方人大对法院有监督职能,甚至能责令他们重新审。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第3个回答  2017-11-24
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法院办寄也有程序,这急不得,还是耐心等待,顺乎自然吧。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4个回答  2014-08-10
  1、法院按规定,不能将你的案件长期拖下去。
  2、按规定,一审案件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简易程序三个月内结案,二审案件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法院在此期限内迟迟不下判决或者已超审限。你可以直接去找审理案件法院的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还可以向上级法院、上级人大、政法委员会投诉。督促他们按审限下判。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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