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07年我因为在国外所以我的事情只是全权由律师代理,但是我出庭了知道了我是胜诉的,之后我就出国了,但是我最近才知道我的判决书为送达到被告,也就是说我的判决书并未生效!我去问过律师律师说我的被告是有其他的案子在身上,所以导致我的判决书送达不了,我想请教一下这个律师所说的是真实的吗??如果两年时间我的判决书还未送达到被告,这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去说这件事情的对于非呢??摆脱大家帮帮忙!如果有懂法律的麻烦大家给我指点一下迷津!我将感激不尽!!
具体做法如下:
通知审判法院,提出要求,根据你的情况,可以知道你的判决已经拖了太长时间,需要书面通知法院;
如果法院没有解决的,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说明情况,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