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该规定是否合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07

首先我认为该项规定肯定是不合理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公司不能够通过加班的要求,强制员工进行捐款活动。

现如今我国职场上加班文化非常盛行,很多公司都有类似的加班规定。甚至较为严格的公司,已经将加班上升至考核一个员工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这也直接导致绝大部分公司,在加班这一方面已经陷入了病态,或者说陷入了一个死循环。公司的高层根本不顾底层员工的生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员工加班。

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

近日根据有关媒体的披露,深圳某一公司的高层要求员工加班时间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如果加班时间没有达到三十个小时,那么公司就要求员工必须捐款三百元人民币。此项规定一经推出之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很多网友纷纷指责公司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此项规定当然是违法的。

就我个人而言,此项规定当然是违法的。按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企业或者用人单位都不能够强制员工进行加班。更不能够用加班来考核一个员工,更不用说要求员工强制捐款。这不仅仅已经违反了相关劳动法,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公司方面应该要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停止对员工的权益侵犯。

加班文化应该要自己。

现在的加班文化是非常盛行的,尤其是在职场当中更为严重。我认为加班不仅仅对员工的个人权益以及身体都造成了损伤,员工加班当然是正常的。但是公司方面也应该要给予员工额外的经济补贴,而不是要求员工无条件加班。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相关劳动法的,强制员工进行加班等其他商业活动,已经严重侵犯员工的个人权益。

第2个回答  2022-09-07
我认为这个要求并不合理,这样在消耗员工的热情,会让员工消极代工。这并不是一个合理并且有效的规定,我认为员工应该去进行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22-09-07
不合理,违反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举报维权。
第4个回答  2022-09-07
我觉得不合理,对于强制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5个回答  2022-09-07

深圳一公司要求加班不满30小时捐300,该规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从法理上来说,这项规定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劳动者权益。其次,之所以说不合理,主要是因为如果加班时间不满,还要向公司倒贴300元,这未免就太过分了。近期,在深圳,有一家公司要求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必须达到30个小时,如果没有达到30小时的话,就要向公司捐300元。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网友表示很气愤,竟然还有这样不讲理的公司,不怕倒闭吗?我个人觉得很不合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理由。
首先,从法理上来说,这项规定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劳动者权益。如果说每个月强制加班30个小时,那么每天就要多加班3.7天,而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必须要加班的话,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对于这种强迫加班还不愿意支付加班费的,完全就是一种非常不合法要求,放在哪里都说不通。因此,这侵犯了劳动者权益,公司员工可以对这样的行为进行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之所以说不合理,主要是因为如果加班时间不满,还要向公司倒贴300元,这未免就太过分了。正常情况下,加班的时候,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加班费,没听过员工加班时间不满公司的要求,反而要倒贴钱的,这样的规定真的是闻所未闻。从情理上来说,这个规定简直就是一种道德沦丧,下班时间本来就属于员工自己,想要做什么都是他们自己的自由,通过罚款的方式让他们加班,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压迫和剥削。作为劳动者,应该奋起反抗。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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