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场所在防火分隔时不能使用防火卷帘等效替代是( )。

A.甲、乙类生产部位
B.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部位
C.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部位
D.乙醇厂房内划分防火分区防火墙
E.儿童游乐厅与商场其它区域分隔防火隔墙

【答案】:D、E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6.2.3,建筑内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但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规定:
1)甲、乙类生产部位和建筑内使用丙类液体部位。
2)厂房内有明火和高温部位。
3)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房间。
4)民用建筑内附属库房,剧场后台辅助用房。
5)除居住建筑中套内厨房外,宿舍、公寓建筑中公共厨房和其他建筑内厨房。
6)附设在住宅建筑内机动车库。
据表3.3.1注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D选项错误;根据6.2.2,医疗建筑内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和1.00h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E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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