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秉乾过失致人死亡获刑1年6个月,为何其他人没有判刑?

如题所述

2020年9月2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李心草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于只追究他一人刑事责任,法院检察官王爽解释说:任某燊和李某某昊,因为当天并没有对李心草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行为,而是对李心草采取了一定的照看和救助的行为。所以任某燊和李某某昊责任相对轻微,认为这两个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公诉人认为,罗秉乾作为三场酒局的提议者,在李心草醉酒出现异常后,已经具有刑法上的注意义务,他所实施的俯身贴近和打耳光等不当行为,直接刺激了已经醉酒的李心草。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爽表示:罗秉乾实施了上述不当行为之后,李心草即出现了砸烟灰缸、掀桌布等更加激动的行为,是被告人的不当行为刺激了李心草,加剧了其人身危险,因此,公诉人想说的是,罗秉乾的行为与李心草的坠江溺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李心草的死亡不是单纯的自身醉酒造成的。

扩展资料

认定罗秉乾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

过量饮酒、救助失当,李心草之死让人心痛、本可避免。被告人罗秉乾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一审判决一年六个月。那么罗秉乾的过失有哪些?这些过失是否足以构成犯罪呢?针对这些焦点问题,总台记者采访了案件的公诉人。

2019年9月9日,李心草坠江当天,警方通知了她的家属。2019年9月15日,李心草的表姐到鼓楼派出所查看酒吧监控视频,发现罗秉乾有疑似对李心草实施猥亵的行为,第二天她再次来到鼓楼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立案。

2019年10月14日,盘龙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同日,昆明市公安局提级成立专案组侦办,邀请多名全国刑侦专家到昆明指导案件侦查,全面进行了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尸体检验等工作。检察机关对案件侦查开展法律监督。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母演昌:经过检验,排除了机械性损伤致死,排除了自身疾病死亡,没有发现李心草生前被性侵的痕迹,也没有检见常见的毒药物。经过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手段的侦查认为,李心草是醉酒后自主落水死亡。

此外,公安机关查明,任某燊、李某某昊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经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对二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终止侦查。

2019年10月22日,昆明警方对罗秉乾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020年8月12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以罗秉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李心草溺亡案嫌犯获刑一年六个月 李心草案真相调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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