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今日头条起诉自己的卵胞兄弟今日油条侵权自己的商标,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所属于河南的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店铺装修、菜单与logo和今日头条大相径庭被告商标侵权。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称为纯属巧合,然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虽然二者不是同一个行业,但是今日油条的店面装修格式、菜单、logo、摆盘与今日头条APP界面大相径庭,仅仅有一个字的区别外,其他的与今日头条APP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且照抄照搬今日头条宣传标语也十分相似,将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了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不仅仅如此,今日油条还模仿了格力的标语将“好空调,格力造”口号改成“好油条,今日造”、而且店内还出现了王思聪的卡通头像等等。我在大众点评上浏览大多数的客人都是因拍照打卡而来并不是为了吃上好油条,所以今日油条有很大嫌疑涉及侵权。若今日油条胜诉,那么今日油条的行为在道德上被人唾弃。
现在而言,我们的借鉴不等同于创新,创新就是在使我们从零到一、从无到有,这才是一个创新的突破,我们要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成果,如果我们能从别人的成果上加一些东西加以完善,我们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剽窃,还是一种侵权。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一些知名的企业每年都要交上许许多多的商标注册费,商标也算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提前注册商标也是相当于对它的一种保护,所以要杜绝抄袭,因为抄袭商标也算是一种侵权。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的行为算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