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处于某一行业每月固定工资2500元,餐补500元,工作12小时一个月休息4天,二月份工资财务给出的明细如下:
日薪:(30-4)/2500 = 96.5元/天(是否合理2月只有28天)
然后:大年初一初二三倍 薪水20.69元/小时(公司规定) 24小时 等于496.56元
大年初三给的是10.34元/小时(公司规定) 12小时 等于 124.08元
扣除初一初二初三的薪水后是这样计算的:
(24天(实际上班时间)-3天)* 96.5元 = 2019.23元
然后加上500元餐补:
2019.23+496.56+124.08 = 3139.87元
由于一月的工资少发了500元,补发到2月工资上:
3139.87+500 = 3639.87元 扣除税收4.2元 二月实际工资3635.67元(补发工资上税是否合理?)
上述中哪些地方不妥,请各位大神悉数指出!十分感谢
情况是这样的 我每个月的固定工资是2500元 + 500餐补,无特殊情况我月薪是3000元,但是二月有春节,公司开始说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三倍工资,我就想知道他这日薪和三倍算法有没有错
追答错了,按照劳动法算的正确日工资如我上贴所言
追问还有一个问题,二月只有28天,平均工资算法是30-4这样工作时间就差两天,这个合理吗?
追答不合理,每个月的平均日薪都是一样的,都是按照21.75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