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问题,求达人详细解惑

今年4月份来现在的公司的。来时和老总谈好,第1个月2000+算试用期,后面按每月3000+算。。可是我去看了下工资单,4月份1000多,5月份2000左右。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过工资。
另外4月份也没签过合同,据他们说试用期不给签合同,5月中旬才签好的合同。

我想问下:
1、我可以直接致辞的吧?(理由未及时支付工资。)可是具体该怎么操作?直接写报告就行,还是找劳动仲裁?
2、工资问题,我可不可以要求他支付当时谈的价码?该怎样操作。

最好有达人给我可操作的最好建议,谢谢。
听别人说,最好不要经过劳动仲裁,因为会影响以后找工作。有这种说法吗?

1、可以直接辞职,因为没有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事先通知的义务。
2、直接去劳动仲裁,提供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及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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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0
不守信的老板 你继续为他效力 有什么发展前途 直接辞职算了 在辞职时可以像老板说工资问题 看你们老板怎么说撒 如果他找各种理由 说你的工资只有那点 你就当那钱买教训 又没有合同 就这样嘛
第2个回答  2011-06-20
你们都没有劳动合同,这样的老板,直接走人!!可以要求他支付谈好的工资,直接去劳动仲裁,提供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及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甚至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6-20
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辞职;如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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