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夫妻,一方去世,去世方单位发放的丧葬费,另一方健在,儿子想分一份,合法么?

爷爷跟奶奶是合法夫妻,共同生育抚养了三个儿子,爷爷年前去世了,单位今年下半年会给大概3万的丧葬费,当初给爷爷办丧事每个儿子出了5千元,现在大儿子跟三儿子想等丧葬费下来平分成4份,老人跟三个儿子一人一份,他们说丧葬费他们也出了,而且爷爷就住院过一次医院,每家出了2千,奶奶出了4千,他们说住院的那个钱加上当初出的丧葬费,所以这3万就该平分,我家不想让他们分,想把这3万留给奶奶,怎么才能用法律的武器制止他们。

不合法。死亡者的丧葬费不是遗产,用途是安葬死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节选)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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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9
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遗产,是死亡办理丧事用的费用以及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补偿,也就是说,这个钱,除了埋葬老人之外,剩余的钱,是维持你奶奶生活的补偿款,并不是遗产,不能分配,他的三个儿子不属于你爷爷生前供养的人口,无权得到一分钱,至于以前你爷爷生病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是子女赡养老人应尽的义务,子女承担的丧葬费,可以从发给的丧葬费中扣除,追问

那如果现在,不把三个儿子当初出的5千,从这三万里那出来不行是么?

追答

国家给的丧葬费,是不多的,也就是几千元,实行的是超额不补,结余归己,剩下的是抚恤金,专门给老太太的,因此,你们每个儿子出了5000,那就是一万五,应该说,是超出了丧葬补助的数额,不足的部分,应该子女尽义务了,埋葬老人就一次,出点钱也是应该的,国家给补助一部分,如果不补助,老人还不办丧事了吗?子女不要在老人身上太计较了,你的奶奶如果去世,遗产全部是三个子女的,趁着老人还在,尽点孝心有什么不可以?还要去分那么几万块钱吗?不要叫奶奶太伤心了,

第2个回答  2013-03-19
丧葬费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
丧葬费是基于公民死亡以后才产生的,所以它不符合成为遗产的要件。它只是对于死者亲属在处理死者丧事上一种经济的补帮助偿,如果把它僵硬的作为遗产处理,操作时按照谁支付就归谁所有,这违背了法律的原意,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丧葬费原则上应该归属于没有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如果条件均等,无需要照顾的人,则可以按照继承的原则来分配丧葬费。
建议你们首先跟这些儿子们说清楚,老奶奶的生活要保障,不要贪老头子这么一点点的丧葬费,这样分配无情无义。道德上感化。
如果愚顽不化,则法律上见。
一是这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继承糊涂的进行分割。
二就算分割,那么也是先行将丧葬开支即1.5万,每人五千支付掉,剩余1.5万则仍然归属无生活来源和保障的老奶奶,至于医院治病,属于儿女对父母赡养的义务,没有必要让丧葬费去偿还医药费的所谓两千(三个人六千)。追问

你麻烦您 再问下 像我们家的这种情况 大家都有收入 奶奶也有收入 ,如果他们三个儿子确实当初一人出了 5千元的丧葬费 ,是不是按法律上将 就必须 从这三万里面给他们一人五千啊,如果不给这三万都又奶奶自己保管,2个儿子搞奶奶的话,奶奶能胜诉么?虽然这3万没有给下来呢,但是当初办这个手续的时候,要奶奶跟三个儿子都按手印的,当初他们逼迫奶奶说,如果不分就不按手印,奶奶说分,才按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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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3-19
丧葬费,是单位专门爷爷用于丧葬的,而不是遗产,依法不能分割,应专款专用。
如果办丧事时,每个儿子出了五千元,应从该款项中扣除,剩下的由奶奶百年后使用,其它人是无权干涉的。
至于住院期间出的钱,可以看做是对老人的赡养,不应该由此丧葬费中支出。追问

就是说把当初三个儿子出的丧葬费 从爷爷的丧葬费中扣除 剩下的按法律说就应该是奶奶的么?如果他们非要分4份 是不是不合法的呢?

追答

对,应该是这样,因为奶奶是爷爷的配偶,有支配该费用的权利。

追问

既然有支配的权利,可不可以 选择不分给子女 因为子女们也都不缺这个钱 干嘛要瓜分老人的这点钱呢 法律难道不保护老年人么

追答

完全可以,因为丧葬不是遗产,依法不能继承。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3-03-19
这是不孝的行为,为什么不去找个律师来给他们上一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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