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区别

如题所述

1.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普遍实行合同制。在此前,正式员工被称为固定工,非正式员工则被称为临时工。现在,所有这些称谓都已经被“合同工”一词所取代。
2. 合同工分为长期合同工和短期合同工两种。因此,可以认为全民合同工是单位中的正式员工,也就是在编职工。
3. 然而,全民合同工与过去的固定工存在差异。主要表现在合同到期后,合同可以被终止。
4. 在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合同工与固定工的区分变得尤为重要。全民固定工是指在计划经济时期,即1986年9月30日之前,通过国家统一分配到企业或完成招工手续的职工。
5. 之后,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企业开始实行合同制,招收的工人被称为全民合同制工人。
6. 劳动合同法并未对固定工的安置问题作出规定,必须依照当时国务院及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来处理。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在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后,如无异议,十五日内即行生效。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
8.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具有约束力。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标准也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10.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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