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开发商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付了首付。但银行未批准我的贷款,我想退房,。可开发商却不退给我20000元定金。因为认购书补充协义里有这么一条:如果因买房者自身不符银行发放标准的,买房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否则按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像这种情况我能退房,并要回我的定金吗?
签订购房合同后,如果无法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因购房人的责任造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因卖房人责任的,卖房人要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贷款办理不下来可退款,则首付款可要回。 具体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在新房交易当中,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如果是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销售的房屋因瑕疵或抵押查封或共有人有异议等卖方因素导致的贷款不批,则购房者有权要回定金与首付,并可追究卖方责任;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 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卖方返还首付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