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名字的人去世了,怎么弄?

我家的房子是一个很老的亲戚建给我爷爷的,可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亲戚的名字。 我的亲戚已经去世好多年了,他也没有任何亲戚在世。 而且很重要的是,他法律上是跟我们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老一辈没有写结婚证)。
我们一家5口已经住在那里有二十几年了,我们的户口住址也是在那里。
我想问一下,怎么才能把房子转到我们的名下。
P.S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都在我们这里

继承可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前者当然要存在死者的合法遗嘱,而后者则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按正常情况,土地证和房产证一个收归国有的。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继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这种情况只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变更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第2个回答  2013-02-23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可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前者当然要存在死者的合法遗嘱,而后者则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按正常情况,土地证和房产证一个收归国有的!

你们去咨询下律师,想想其他办法追问

不好意思,您说的那个,我前面说的很明白了,我们法律上跟这个亲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这个亲戚已经没有任何亲戚了。
那按照您的意思是,我们的房子得归还政府啦??????

追答

目前是的!

你们没有他赠与你们房子的遗嘱,你们是没权利收房的!

如果是农村,那么就一直住着,有关系有时机,说不定就给你改了!

第3个回答  2013-02-23
可以让居委会或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再者就是去法院起诉,追问

我想问,请问是出具什么证明呢?

追答

证明 ,该房子是你 一直居住 而且 照顾 原房屋 所有人 ,同时 该房屋 所有人 ,没有人 继承 ,否则 该房屋 如果 属于集体所有 最终 会 归集体。

第4个回答  2013-02-25
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拿死亡证明啥的就可以办理了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