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公司擅自调离原部门、变更岗位的法律意见?

我于2012年6月5日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岗位IT部软件实施工程师,合同期三年。现(2月25日)公司因为部分办公场所变更,未经正式协商无书面文件,擅自将我调离原部门岗位,欲派往新仓库重新划分岗位职责为配送中心仓库管理员兼网管。适用各法律条款,以下问题如何处理?
1.该决定显然不合法,也不符合原劳动合同订立条款,请问分别适用哪些部门法律及条款?
2.如果最终协商无法解决,为维护自己权益,是由公司提出解聘还是个人提出辞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标准怎样?(日常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交通通讯补贴)
3.事情和突然,如果你是我,明天上班该如何应对以上问题与纠纷?我很苦恼,坐等建议。
4.关于适用1个月补偿金和2个月补偿金具体是在哪种情况下,如何分析?
5.补充:除了工资, 单位其实实行的还是13薪加年终奖和上面提到的月度补贴,不知道这算不算在赔偿标准里呢?
6.刚看到一条关于原合同中工作内容的约束:如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调整后工资将按新岗位工资支付。这条对于该纠纷会不会有影响?

1、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你的岗位一般即认为是你具体的工作内容,从你的描述来看,你的《劳动合同》中也明确约定了你的工作内容。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不论是从法律规定角度,还是从《劳动合同》角度,都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约定内容。换句话说,用人单位单方改变你的工作内容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拒绝。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那么用人单位有权利将你调整岗位。
2、不宜主动提出辞职,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个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补偿半个月工资。工资是你此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值,含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
3、调岗一般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利,劳动法对此没有直接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来说确实非常难办。建议你让公司说明对你调岗的原因,并取得调岗的书面证据,留待将来仲裁或诉讼使用。追问

上述调岗的例外是不能胜任原岗位,这一点如何判别呢,真想这么做太容易了。况且不能胜任,那试用期时为什么没有提出来?

追答

在诉讼实践中,一般要求用人单位有考核机制,即用人单位规定了哪些考查项目,通过怎样的考评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岗位工作,不能毫无依据硬说谁不胜任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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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5
要查看是否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调整工作。的协议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和协商,协商不工作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2-25
1、《劳动合同法》35条【下面不写标题均为本法】
2、38、46、47条
3、去原工作岗位打好考勤,如无岗位可考勤,下班即去EMS速递离职通知书(和快递员说好,你要回执的)最佳
4、按2处理
5、合同写着就算在内;《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6、这条写的就是劳动合同法35条

7、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第3个回答  2013-02-25
1、既然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是IT部软件实施工程师,那么擅自将你调离原部门岗位,改派往新仓库重新划分岗位职责为配送中心仓库管理员兼网管,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拒绝。
2、如果公司坚持对你的调动,则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以你入职公司后所有收入的平均计算值为准(包含奖金和13薪等)。
4、单方面强行调动工作,违反了“如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的约定,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2-26
1,由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立场是软件实现的IT部门没有从原部门工作的工程师,更改到新的仓库的配送中心,仓库管理员和网络管理的工作职责重新划分,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侵犯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你有拒绝的权利。
2,如果公司坚持调动你,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该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公司招聘的所有收入的平均计算值吗?为准(包括奖金和13工资)。
4,单方面强行动员,违反了“公约”和乙方“调整乙方的工作,达成共识,并通过书面的变更手续,公司应追究其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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