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了还可以领年终奖吗(放假前还在职)

我于2011年09月初来到这家公司,2013年01月10号被上级口头提出辞退,也没说要给我换工作岗位,直接说其他部门的都不适合我,说给以一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但年关将至,今天得知我梦寐已久的年终奖没我的份,说是因为我已经被辞退了,还给了补偿金,所以没年终奖(次奥,是我自己要走的吗),行政说年终奖是要看公司效益跟老板心情给的,那全公司上上下下所有在职的人都有年终奖,连进来一两天的都有个几百的红包,我一个在职的大活人什么都没有,这事说的过去吗。(上级说我在撕破脸,我不该捍卫下自己的权益吗?)
假如我真的没希望拿到年终奖的话,那在劳动法上,我可以一直待到2月10号不(这家公司2月6号就不用上班了,连续放假12天,带薪的),可以要求工资是从2月1-10号的吗?拜托广大的网友了,心理真的不平衡
我并没有给公司造成什么重大损失,平时是有些马虎,也许是因为近期有一件事办理很久,上头火了就把我给开了(可这件事真的不是我的问题),这样公司辞退我是违法哪条劳动法了,算是无缘无故辞退我的吧,无缘无故辞退我的应该是要补偿我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吧,才给我一个半月(还说对我很好了),哎,我现在只想拿我的年终奖而已,在公司放假前我会一直在职的,我的年终奖就靠你们了

如果你还没有辞职,是肯定要得到年终奖的。按照你的情况补偿金不止一个半月工资。
公司的做法违反劳动法,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3个月

无缘无故辞退的应该是要补偿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正常是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两倍则是3个月。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追问

那我应该怎么跟他们说呢,就直接说要是不给我这么多,我就去找劳动仲裁吗,这么抠门的公司,怎么可能给我这么多补偿金

追答

很简单的,没有书面的辞退通知书前(盖有公章),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告诉公司不给3个月工资补偿和年终奖,不走。

追问

我是厦门这边的,口头的不算是吗,要这么撕破脸啊,要把你这些复制给我主管看啊,他完全在忽悠我,太感谢你了

追答

口头的不靠谱的。以后公司不承认辞退你怎么办啊。正常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追问

完了,来不及了,今天那个行政已经去给我办理退工手续了,上面还写的是协商一致退工,哎

追答

不管怎么样,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你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
不过偶还是建议你保留一份公司的退工证明。说不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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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8

年终奖作为该物业公司的一项福利,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比较灵活,劳动法规没有作硬性规定,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也可以不给所有员工发放年终奖。相反,如果物业公司与劳动者有事先约定的话,其就应该按照约定发放,对于那些没有干满一年或一个季度的员工,他们在离职前,可以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比例领取年终奖、季度奖。如果用人单位借口员工春节前离职,给其他员工发放了年终奖而不给离职者发放年终奖,这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索取应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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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合同没到期,合法辞退
  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这几种合法的辞退情形主要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只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也可以辞退员工。
  如果面临公司经济性裁员的情况,合同没到期遭到辞退也就难以避免的,即便如此,劳动者也仍旧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性补偿。
  二、合同没到期,非法辞退
  如果不存在以上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理由情况下辞退职工,则属非法辞退:
  1. 如果是无故辞退,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如果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则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
  在合同尚未到期遭到辞退时,劳动者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13-01-30
年终奖金不是法定的喔,公司按照效益发放,你可以看到有些单位年终奖金几十万,有的只有一张购物卡。
补偿金的问题,一年补一个月,不满6个月补半年,超过6个月按一年。应该补你两个半月。追问

这家公司的年终奖就是年底双薪,不满一年按月份算,你的对比是不同单位间的,我的对比是同一个公司的办公室人员

第4个回答  2013-01-30
你一共做了 1年零四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赔偿你一个半月工资.如果让你 马上走的话应该再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如果说让你继续做一个月,你一定要做全,上班期间所有待遇维持不变.另外公司有恶意行为你可以要求双倍补偿.但要说明年终奖如果不是合同或公司规定必须给的外,是可以不给的.走的时候如果有加班年假要记得结算追问

以前公司招聘的网页上写的就是有年底双薪的,合同上肯定没写进去,合同里还写我工资1200呢,

追答

你如果有当初招聘页面的截图可以佐证,但相对弱点.赔偿金是你税前平均工资,你可以按照最近12个月平均计算.你们公司有类似考评吗?证明你不符合岗位要求

追问

没有,什么都没有,就写半年小结跟年终小结,小公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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