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通告表扬;奖金奖励;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