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去做法医鉴定,此情况是否构成轻伤? 我被打,之前视力1.0,0.9,被打后视力为0.6,0.6,双眼矫正0.6.

根据轻伤相关法规第九条 眼损伤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我被打,之前视力1.0,0.9,被打后视力为0.6,0.6,双眼矫正0.6. 还没去做法医鉴定,派出所说等伤情稳定之后给做法医鉴定。我知道需要去做法医鉴定,但是我想知道我现在的情况在鉴定后应该是个什么结论。我想请问 1,根据我所述的情况是否构成轻伤。 2,什么叫伤情稳定?是需要等一段时间,还是根据医院的诊断结合治疗完毕才算伤情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下:
3.2.1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3.2.2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中度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3.2.3 轻微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轻微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轻微或者短暂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轻微伤害的损伤。
3.5.3 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所以你现在还不能做鉴定,因为依据你以后视力的恢复情况来鉴定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我的主要疑问在于后面这句话如何解读,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
就是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和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还是只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算轻伤?

追答

你看清楚是分号还是逗号,一般在法律条款中,分号意味着“或者”,也就是满足其中一个即可,逗号意味着"并列”也就是说要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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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17
按照现在的情况,你还构不成轻伤;伤情稳定就是你的视力不会再有多大程度的波动,一般视力治疗终结三个月。z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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