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在线咨询我朋友被人打到眼部3厘米,能不能构成轻伤?

如题所述

  因故意伤害致人眼部受伤的,要经法医鉴定结论为准,构成轻伤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予以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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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3
差不多,但是具体得以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第2个回答  2011-03-13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请楼主根据你朋友伤情对照。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4201836.html?an=0&s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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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3-13
没叙述清楚,回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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