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级和二级耐火等级的丙二类仓库,单层的占地面积限制在6000平方米以内,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若为多层,单层面积不超过4800平方米,防火分区面积则限定在1200平方米;高层建筑中,占地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防火分区面积则降至1000平方米。这些数值是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有效控制火势和疏散。
而在石油化工企业的丙类仓库中,特别强调的是结构的稳定性,其跨度被严格限制在150米以下,以防止火灾对整体结构的冲击。对于特定的尿素仓库,单层最大占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若配备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并且设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这一限制会扩大至24000平方米。散装尿素仓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同样受到限制,为12000平方米,而袋装仓库则为6000平方米。
对于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仓库,单层最大占地面积同样为24000平方米,当企业具备相应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时,这一数字会翻倍。防火分区面积在这个情况下设定为6000平方米,以确保仓库内物品安全存放并有效应对突发火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