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了,经理故意找茬让我自离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子的: 我去年10月份进的现在这个公司(在东莞),今年12月7日我提出辞职,到期日为2013-1-4,因为公司有规定,只能在周五办理离职。刚开始没有什么问题发生,后来经理叫我提前走,把辞工日期改到12-28日,我没同意,中间就发生了一些不愉快,包括吵架。发生不愉快的时候我说了一些狠话,但是没动手。他态度也不好,后来他通知了行政部,还报警说我恐吓他。我想他们的目的就是想让我尽快走人,我跟他们说直接赔钱到我辞工的日期,他们不同意,所以就这么僵持着, 然后经理连续给我开了两封警告信,但是我都没有签名,并且注销了我的电脑账号,把我调到了其他的工作岗位,调离岗位也没告诉我,直接通过人事告诉我的,也没有调任文件通知我,我想他的想法是连续给我开3封警告信就可以直接让我走人了,因为公司有这样的规定,一年之内收到3封警告信就不用赔偿,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会有这么垃圾的公司和这么垃圾的领导的,我真是搞不懂。。。。。奇葩年年有,今年还特别多。。。。可以有什么办法解决下这个事情????

第1个回答  2012-12-21
1、找公司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证据
2、找EMS快递离职通知书(封面摘要写清楚离职通知书,收信人为公司法人代表,离职原因写公司违法事实,公司签收之日为最后工作日,工作交接过时不候,到时候如果公司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供离职证明、结清全部工资、补偿金的话,保留追究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3、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4、PS:找不到公司违法证据还是要找EMS,到30天闪人
第2个回答  2012-12-15
如果你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申请辞职,那么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不知道你想问什么问题追问

其实我的意思是我没想叫他给我赔钱或者什么的,我也没想过搞事,我就想安安静静的待完我的辞工期,他们的意思就是连辞工期都不让我待完,连续给我开3个警告信了提前走人。

追答

你有两个选择,继续工作到你的辞工期满,并要求对方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
第二,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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