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指的是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才会按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赔付百分比
1、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2、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3、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扩展资料: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额度
1、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
3、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4、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5、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指的是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才会按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
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参保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承担: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费用)。
扩展资料:
《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第二十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七条 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除急诊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但在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放假回原籍发生的住院费用,按本市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结算。
第二十八条 急诊是指危、急、重病人在门诊紧急治疗。参保居民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不需要住院的,其急诊费用由个人负担;经门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经门诊紧急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55%。
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按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标准结算,应提供原始发票、病历复印件、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复印件、医疗费用汇总明细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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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2、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3、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扩展资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它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
4、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报销3250元(5000元×6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起付线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是不是超过起付标准的才能报销?不会是按比例只报销起付标准之上的费用吧。谢谢
追答假设起付线是1000元,报销比例是60%,如果发生费用是1500元,则去掉1000元的起付线,剩500元报销60%计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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