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都长期照护保险政策

如题所述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长期护理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
典型长期看护保单要求被保险人不能完成下述五项活动之两项即可:
1、吃;
2、沐浴;
3、穿衣;
4、如厕;
5、移动。
除此之外,患有老年痴呆等认知能力障碍的人通常需要长期护理,但他们却能执行某些日常活动,为解决这一矛盾,目前所有长期照护保险已将老年痴呆和阿基米得病及其它精神疾患包括在内。
1、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
2、按照住院统筹等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自愿参加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
3、已经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政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不再参加长期照护保险。
参保人员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时,应当连续参保缴费2年(含)以上并累计缴费满15年,享受待遇期间应当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在2017年7月1日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中断缴费(退休不缴费参保人员除外)的参保人员,且在2017年7月1日后连续缴纳长期照护保险费的,申请长期照护保险待遇时不受缴费年限限制。
法律依据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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