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生病住院需要动手术顾请假一个半月,公司就要让我办理辞职?这样算不算辞退?

另外人事要求让我的直接领导帮我代办辞职这样合理吗?

算辞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给予假期。首先可以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其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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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9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可以对照下你的情况医疗期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你现在办辞职就等于是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到时候起纠纷的话可能拿不到赔偿金的。建议不要主动辞职,要公司出具解除合同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3
不合理 但这样的公司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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