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暖气报停什么时间办理

牡丹江暖气报停什么时间办理

1、办理供暖报停应该要提前30天办理。
2、手续:
1)带上房产证、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当地的热力公司办事大厅办理停暖。
3)签订封堵作业申请单。
4)对上供下回的老系统,须拆片封堵。
5)对分户控制的新系统,须拆阀封堵,将入户管完全与供暖系统断开。
6)拆下的管件、阀门等由报停户自己保存。
3、注意事项:
1)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年度。往年已办报停、今年需要继续报停的,要重新办理报停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停手续的,按用暖处理。
2)因住户原因(如装修)无法拆除、封堵用热设施的,不予办理报停。
3)报停期间,如发生冻裂、泄漏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停户承担。
具体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三十五条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
一、暖气报停需要哪些手续:
1、一般要在供暖开始前一个月左右办理好,因为供热公司要提前部署和预测。
2、供热交费卡,身份证,房产证。
二、已经报停的暖气在供暖期间可以办理开通
可以。要交上后期取暖费,只要是分户控制的用户,报停后想要重新恢复供暖,只需工人重新打开阀门即可。
三、房屋供暖报停问题
法律依据是没有的,不过供热商都是根据天津市供热条例来执行的。自2017-2018采暖季起,为方便用户办理报停,供热商对用户报停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与修订。
明确一是对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用户,在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报停当场处结,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用户从递申请到报停业务办理完毕的等待时间,让用户办理业务更加快捷也更加放心。
二是如果用户当年报停,次年未交费,未办理报停手续的视为延续报停,进一步方便了有连续多年报停需求的用户。
【扩展资料】
不能报停的情况: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供热用户;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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