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姆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心理运动三大领域。
拓展资料如下:
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法是一种教育的分类方法。教育目标可分为三大领域: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
认知领域(cognitive domain):
1.知道(知识)(knowledge)
是指认识并记忆。这一层次所涉及的是具体知识或抽象知识的辨认,用一种非常接近于学生当初遇到的某种观念和现象时的形式,回想起这种观念或现象。提示:回忆,记忆,识别,列表,定义,陈述,呈现。
2.领会(comprehension)
是指对事物的领会,但不要求深刻的领会,而是初步的,可能是肤浅的。其包括“转化”、解释、推断等。提示:说明,识别,描述,解释,区别,重述,归纳,比较。
3.应用(application)
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它要求在没有说明问题解决模式的情况下,学会正确地把抽象概念运用于适当的情况。这里所说的应用是初步的直接应用,而不是全面地、通过分析、综合地运用知识。
提示:应用,论证,操作,实践,分类,举例说明,解决。
4.分析(analysis)
是指把材料分解成它的组成要素部分,从而使各概念间的相互关系更加明确,材料的组织结构更为清晰,详细地阐明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提示:分析,检查,实验,组织,对比,比较,辨别,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