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谁?

我父亲住单位房,邻居也都是单位房,在前十年邻居们的单位房都已经向单位交钱买下,房产证与附属菜园子办了土地证.而我父亲没有向单位交钱,所以我与父亲,继母一直这么免费住着.
期间我出离家打工,不经常回来,12年后,我带媳妇孩子,回家.继续与父亲,继母共同居住,媳妇与孩子的户口也落户到以我父亲为户主的户口本上.

我在父亲原单位有工作关系,是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我父亲是工人.

2007年,单位催交房款.说我和我父亲都有购房资格.我父亲不同意购买单位房,他认为,不买这房,单位也不能不让我们住.

我不这样认为,父亲也同意我出钱把我们现在住的单位房买下.

于是,我向单位里负责的人,表示我愿意购买.

单位里的负责人,与我签定的购房合同.

我向财务交了房款.开了收款收据,当时没细看.回家打开收据看一下,竟然写着交款人是我父亲的名字.

我电话向单位负责人说明了情况,负责人叫我拿此名字不对的收据,去财务换一下,重新开成我的名字.

隔几天,那张收据遗失.(我怀疑被继母偷走)

单位财力坚持,没有那张原收据就不能换开新收据.

而我原收据,又丢失.

我现在请问各位朋友:1,如果我继母偷走了我的购房收据(上面是我父亲的名字),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2,我丢失原收据的情况下,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才可以再开新收据?

首先,钱是不是你出的,如果是可以向单位索要证明,应尽快办理手续,原先的收据作废,单位写明原因即可,我担心的是如果没有相关证明,那么等你父亲去世后,购房收据上是你父亲的名字,按照《继承法》规定,你的继母也有继承权,你的继母能得到一半的房屋(如果你没有其他亲兄弟姐妹),如果购房收据上是你的名字,所有的钱是你出的话,你的继母将什么也得不到。补充一下:有没有办理房产证,如果办理一定要写你自己的名字。单位出证明很可能只会说是你本人交的钱,不知道钱是谁出的,所以让你父亲写一份证明钱是你出的,并让你的父亲和继母签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6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08-07-04
说起来比较麻烦,你可以出具丢失证明要单位认可,或由单位出具证明是你交的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