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漏洞

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当月收入26000元应该上税:(26000-2000)*10%-25=2375元,实际所得26000-2375=23625元。而比如当月收入26100元应该上税(26100-2000)*15%-125=3490元,实际所得26100-3490=22610元。我的问题是26000元比26100元的实际收入多23625-22610=1015元。非常纳闷,我的算法有问题吗?

你的计算没有问题。
那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的计算公式不科学而已。
该规定中的示例计算公式不科学,违背了累进税率的初始意图,导致了一旦超过某金额(界限*12),税金大幅增加的这类情况。
实际上年终奖计算不适用速算扣除数(那是月),或者速算扣除数*12,就会回归累进税率的本意了。
附录:
一、征收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税率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级数 平均每月收入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三、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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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你算的不对,工资26000套用个人所得税税费表格适用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1375.
那么(26000-2000)*25%-1375=4625 (26100-2000)*25%-1375=4650
26000和26100属于一个扣税档,你算的怎么一个适用税率是10%一个是15%速算扣除数一个是25另一个又是125呢
第2个回答  2013-09-21
你的计算没有问题.
类似的6000和6100元奖金也是一样的.
所以,你应该告知主管领导,在发放奖金的时候注意避免这样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13-09-21
你的算法真是奇怪,所用算法对应的税率也错了。个税速算公式:If 0≤A/B≤500→A/B*5%→0≤¥≤25;If 500<A/B≤2000→A/B*10%-25→25<¥≤175;If 2000<A/B≤5000→A/B*15%-125→175<¥≤625;If 5000<A/B≤20000→A/B*20%-375→625<¥≤3625;If 20000<A/B≤40000→A/B*25%-1375→3625<¥≤8625。(备注:中方计税基数A(税前工资-2000),外籍计税基数B(税前工资-4800),个税范围¥),26000-2000=24000(适用公式If 20000<A/B≤40000→A/B*25%-1375→3625<¥≤8625),所以26000(26100)元的收入应缴的个税是:(26000-2000)*25%-1375=4625、(26100-2000)*25%-1375=4650,个税的相差金额为:25元。
第4个回答  2013-09-21
你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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