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新成立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我方为基金的管理方,请问我方要交什么税种,税率是多少

暂且将我方称为A.请问我方收到的募集资金时;设立成立基金项目B时;收取B公司管理费用时及最后收到投资利润时的附带收益怎么做分录啊?B发生的费用如员工工资要由谁支付?快要急疯了,求高人指点啊!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你是基金管理方A,即是GP。

收税是对收入部分进行收税,GP的收入部分一般为两部分,即:

    基金管理费用,税费缴纳方式,这是常规GP收入方式,因为GP一般都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增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不同地域标准不同的。所得部分一般3-5%这样一个水准。每个城市的标准不同,同一个城市不同地方的标准也不一样,比如上海,临港,张江,崇明,奉贤,这类税的征收点比较高,反税政策比较好。

    投资收益部分,投资收益部分如果按照正常途径是在合伙企业中止后,分配GP收益时征收20%的投资收益税种。一般收益分配都是超过收益一定比例部分按照二八分成的。

总结可以给你举个例子:假设A公司作为GP,发起股权投资基金B,募集资金X元,管理费用1%,投资3年,按照分配后GP所得的投资收益为Y元

那么你的税费:Z=X·1%·3-5%+Y·20%


B发生的费用问题:

    你这里理解有个误区,一般股权投资基金B不发生工资这个科目的费用,因为GP已经是作为管理人管理这个有限合伙基金了,所以GP是管理人,员工都是GP的员工,支付公司的账户应该是A公司即GP而不是B(股权投资基金)。

    B发生的费用,比如资金存管费用等等,这些是从B中直接扣取的。

追问

1、那B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会计处理流程吗,身为A的工作人员是要以B为名称注册公司吗。2、A要交的税只有您所说的Z吗3、您所说的B发生的费用是从B中直接扣除的,是指从哪部分费用中扣的呢4、合伙企业本身的账目又是怎样的呢,关于科目设置方面可以说得详细些吗。
求您让我加下QQ吧,迷茫了,身边没有明白人指点啊~

追答

问题1:B是独立的有限合伙企业,A只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制),作为一个新的合作制公司,当然要设立独立的会计核算。合伙企业要核算,普通合伙人也要核算,只是合伙企业在分配之前不需要缴纳税费,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的时候由于普通合伙人是企业,不执行代扣代缴,有普通合伙人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缴纳不同的税费即是上面所说的Z

问题2:Z包含了两块,一块是投资收益税务,比如A股票你20快买进,25快卖出,你所得的投资收益就要缴纳这部分税费;另一块是企业经营收入税务,比如你对外的财务顾问费用等等。这两者的缴费标准是不同的。就是Z这个公式里面说包含的内容
问题3:B中一般就是募集的资金说产生的费用,比如银行的托管费用,监管费用等等。
问题4:合伙企业本身账目是非常具体的,也有几种审计方式,建议你可以购买相关书籍,或者请教会计事务所。这类审计最好是找专业的人做,不然涉及的科目出现差错工作量很大,而且对最后的税费也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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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2
管理费和收益做主营,B发生的在A核算,因为A已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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