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厂房,外围墙跟围墙外面的马路间距要求是不应该小于多少米?谢谢

甲类厂房,外围墙跟围墙外面的马路间距要求是不应该小于多少米?Q327175797 麻烦你请联系我,告诉我一下。谢谢您了。

①根据《石规》规定:甲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之间的间距≥30m(石油化工装置)或≥25m(炼油装置);甲、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之间的间距≥25m(石油化工装置)或≥30m(炼油装置);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之间的间距≥20m(石油化工装置)或≥15m(炼油装置)。根据《建规》的规定:甲类厂房之间及其他厂房之间的间距≥12m。
②根据《石规》规定:甲、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与全厂性重要设施之间的间距)35m和》30m(独立的分变电所、车间办公室等,可减少25%)。根据《建规》的规定:甲、乙类厂房与办公楼(属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
③根据《石规》规定:甲、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与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之间间距》30m和≥25m。根据《建规》的规定:甲类厂房与锅炉房(明火散发地点)之间的间距≥30m。
④根据《石规》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甲、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之间的间距由一个罐区的总储量决定(15-50m),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间距根据一个罐区的总储量决定(15-40m),与全厂性重要设施之间的间距根据一个罐区的总储量决定(20-50m)。根据《建规》的规定:甲、乙类液体储罐区与甲类厂(库)房以及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间距根据一个罐区的总储量决定(25-50m)。
⑤根据《石规》规定:甲类物品库(棚)或堆场与甲、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之间的间距≥30m和≥25m。根据《建规》的规定:甲类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的间距,根据储存物品的类别和储量决定(12-30m),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间距根据物品类别和储量决定(25-40m),与重要的公共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m。
⑥根据《石规》规定: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厂外公路(路边)与变配电站(围墙)之间的间距)20m和》50m。根据《建规》的规定:甲类物品库房、甲、乙类液体储罐距厂外道路(路边)≥20m,甲类厂房距厂外道路》15m。
⑦根据《石规》规定:甲、乙类工艺装置(设备、生产厂房、库房)与厂围墙(中心线)之间的间距)l0m和)8m。根据《建规》的规定:厂区围墙与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⑧根据《石规》规定:工厂内的装置、罐区及厂内重要设施之间的安全间加快间距,要逐项计算核对。常见问题:
a)储罐区无防火堤;有些防火堤的高度不够;泵房及装卸鹤管与防火堤之间的距离不足。
b)厂房(库房)与宿舍等生活辅助设施合建,一层为甲类厂房(库房),二层为宿舍等;甲、乙类厂房与甲、乙类库房或宿舍为一栋建筑或紧邻。
c)甲类厂房、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附近有电力架空线通过,有的公路与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按《建规》和《石规》要求: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甲类厂房、库房,甲、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附近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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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呵呵,这个问题没人答,那么我给你做个简单的回答吧,队长. 甲类厂房外围墙与马路的间距,以建筑红线为准(就是所谓的外围墙) 与马路的间隙不得小于4.8M 一般一类城市规划,都是以五米为 准最短限度, 如果我的回答满意的话,请给予好瓶评,谢谢 楼上人回答的 第七个符合楼主的问题, 属于 "甲类厂房"其他的回答 根本不符合楼主的要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30
现在正在被这个问题困扰呢。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比石化规上要求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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