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5-11
刑事案件经报分局长主管局长审查达到立案标准,批准立案后,签发拘留证,24小时内就应送往拘留所,行政案件也需经主管分局长审查,达到行政拘留条件,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方予拘留。
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依据公安部的以下程序规定:
1、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3个回答 2013-05-12
原来是自己人,当然是接到报警,做笔录,根据情况看是否可以立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如果立了,我们要对案件进行侦查,当然侦查手续很多在这里无法详细说清楚,最主要传唤嫌疑人,进行审讯,如果处理,就报领导审批好了,总之你还要认真学习办理两案的程序规定,多实践,多请教老同志
第4个回答 2013-05-12
网上搜索《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刑事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