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签合同,合同最后附加一条:“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在本地区 同行业的有竞争的公司入职相关岗位

公司要求签合同,合同最后附加一条:“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在本地区 同行业的有竞争的公司入职相关岗位”。 请问 这样的合同能签吗? 备注的这条霸王条款有法律效益吗?

只要签了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现在老板都会加这么一条,主要是管理层和销售部的,怕你离职后带走公司的客户,所以才这样限制,但是按法律来说,是有一定的补助的,但是公司肯定会注明一条,这个补助已经包含在工资里面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反正又要控制你,又不想给这个钱。呵呵。要就业,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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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如果你们不是属于那种具有竞业限制的岗位,这种条款只是霸王条款,不能给你任何约束力,即使具有竞业限制的要履行,也得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啊。所以不用管它。追问

我们是属于公司管理,确实了解一些商业机密,但是合同上仅仅备注了 上述那一条霸王条款,却没有写相应的补偿费用问题··怎么办?

追答

竞业限制,必须在离职后依照约定按月支付你补偿,否则就是不合法的,你完全不用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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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7-26
这种条款一般针对公司高管,类似于保密协议,离职后会有一定的补偿费的。主要是竞争限制类行业机密性要求。对于普通行业普通员工不存在这种泄密性,所以不用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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