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 国家级正职:一级;
(2)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3)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9)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职务共10级,以下级别由高到低: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扩展资料:
另有计划单列市的特殊情况
1、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无需上缴省级财政。
中国的计划单列市有五个,分别是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省会城市不可能再设为计划单列市,因为计划单列省会都已经相继取消了计划单列市只剩下厦门、宁波、青岛、深圳、大连等5个非省会城市,虽然他们同其他10个省会副省级城市是一个级别,但概念上已有所区别。
2、计划单列市的市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省(部)级。市委,政府,人大,政协,正职,由国务院及中组部任命。
(1)计划单列市市政府--副省级;
(2)市辖区政府--副地(厅)级;
(3)市辖县政府--正处级(使用等同副厅级);
(4)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副地(厅)级;
(5)市辖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
(6)市辖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使用等同正处级);
(7)市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处、室)--正处级;
(8)市辖区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科、室)--正科级;
(9)市辖县政府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科、室)--正股级(使用等同正科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