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错换房产怎么判的

如题所述

“错换人生28年”案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判,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于姚策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支持姚策上诉请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万余元,驳回姚策的其他上诉请求。婚后儿子早逝,房子便成了儿子的遗产,如果儿子在临终前并没有立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许敏与熊某关于九江房产纠纷的第一次庭审已经结束,但由于这次庭审全程保密,因此外界对此事的情况知道的比较少,基本是熊某与许敏双方的说辞,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
“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赔超百万元,2月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据悉许敏在买这套房子时,并不是以姚策结婚赠与的,而是以学区房为基础,卖掉学区房再去买那套房子,一大家子都住在那儿。如今姚策因为生病而去世,姚策的妻子熊磊就想把二老赶出去住,在之前许敏一家还对偷换事件没有任何想法时,儿子结婚就准备买房。父母出首付,后续的贷款由姚爸承担。为了方便许敏与姚爸百年之后转移房产继承的业务,这对父母想也不想就直接把名字登记成姚策的。谁也不会想到,在姚策死之前,姚策还手写遗书以要求拿回那套房子。如今父母与儿子在争房产权的事情。目前关于那张纸到底是不是姚策发自心底的肺腑之言还是被强迫之语,我们也就不得为知了。目前许敏向法院申请,拿回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房子的产权。在得知姚策并非亲生儿子的时候,许敏与姚爸才向法院申请。他们两个是在以为姚策是亲生儿子的基础下才登记姚策的名字,现在并非亲生儿子了,根据相关法律,许敏再花了四十万付了房子的首付,后续贷款是姚爸在承担,等于说这对夫妻已经构成了房子的全部产权,许敏给姚策登记的名字是在有血缘关系的前提下。现在姚策还登记不是亲生儿子,也并没有去登记养子关系,等比交换,姚策现在与许敏姚爸夫妻二人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但是姚策也不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需求误会,在法典上这属于因特殊原因造成的重大误解,按理来说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在姚策的妻子熊磊想要将许敏和姚爸夫妻二人赶出去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这赠予严重侵害了赠予人的权益,让这对父母离开唯一的房子。所以来说,目前在法律上,许敏一家对于房子的产权争论概率还是挺大。现在房子因为这些问题还没解决已经暂时被查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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