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届毕业生网签毁约,用人单位要求缴纳违约金是否合法?

我已经毕业整整两年了,2011年时与一个单位网签了,后来找了另一家单位,也需要网签,我就与前单位解约。结果当时网签的协议上他们写了这些:
补充条款:1、学生不得隐瞒传染性或重大疾病史,不得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如不符,以违约处理
2、签订协议,有效时间为毕业后一周年,如解约,按违约处理
3、如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说解约必须交3000元,后来就去交了3000才给解了约。

但是最近我看劳动法,我也没接受培训。没去报到更没有保密义务,所以突然意识到那3000是不是交错了?!还能不能要回来。。。。?求助啊大大们!
对了,我再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找到了当年的网签协议,也找到了当年留存的收款收据,还有他们公章。不过写的是“收离职违约金”。不知道有用没有

你跟用人单位签的有协议,就要按照协议的规定来执行,既然你违约了,就按违约处理。不过,一般情况下,跟用人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内容是 单位不能无故开除员工,否则会按违约赔偿员工的损失。员工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留在公司,可以自由的提出离职或者续签劳动合同而不会有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具体的,你到当地的劳动保障中心问问吧,你那样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是不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如果不符合有关规定,你就直接去找单位要钱,不给你再请劳动部门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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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5
同学:签协议之前 还可以 现在你是白纸黑字都签了 证明你愿意当时的约定 你交的费用估计是不能要回来了,下次在签协议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
第2个回答  2013-07-16
你可以去当地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结果如何,仲裁委员会会告诉你的。追问

这到底合法不合法呢?

追答

目前的主要看法是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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