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公司不给批,说没人交接,要一个月后才能走,如果不去算旷工,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如果不去工资能拿到吗?和他们协商没任何结果,我该怎么办?求解

提交书面辞职信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
不签就通过邮局特快专递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
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在3天后可以要求公司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不给工资,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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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5
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三天以邮件方式(非口头)辞职,不算违反劳动法
公司不能以任何借口来阻止
你可以向劳务部门投诉,哪怕你不去也不算旷工
第2个回答  2013-08-05
可以到劳动部门求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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