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要请六天假,当时端午放两天假,端午那天有事我就回家了,本想第二天就上来,不过有事暂时不能上来,就打电话给他说请假,打了20多个电话就是不接我的,后来财务打电话给我,我说我有事在家还不能上去,你不能叫我上去写张请假条又回家吧?那时她就跟我说,你带证明回来就可以,谁知带了证明回来他又说证据不足,不肯签字,就说当我旷工处理就一天扣200元,六天就1200元,何况我每个月只有1800元,你们说这合法吗? 我13号交的辞工书,不过当时他没有马上签字。我15号那天早上下大雨不能按时上班,当时我也有跟他说明情况,他说你下雨不能上班关我什么事,谁批你假了?后来就威胁我说我早上不能回来,就永远不要回来,我那天我也在11点多就赶回了,那天下午5点多就突然叫我交接工作就叫我走,第二天回来办手续,我问他不是炒人吗?他说不是是你自己写了辞职书,又没人逼你,就以我15号早上迟到的事为理由说我现在不能正常上班为由同意我辞工,就不能马上拿到工资要按正常来发。你们说这是炒人还是辞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