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老板娘不批准,要等到她找到人才能走

我提早一个月辞职,老板娘不同意,说签了合同就不能辞职,后来说要辞职也要等到人招来在辞职,交接完在辞职,那这样子要拖着我要到什么时候,我是现在辞职到,到过年其实刚好可以走人,我们老板娘说,要到明年三月底才能走人。我改怎么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即可。
2.出于职业道德考虑,建议您可以按以上法律规定与老板娘谈,也请她尽快安排交接人选,并做好交接离职。追问

我们老板娘不懂法律,还骗我说签了合同就不能辞职,如果我要走,不发我工资,叫我自己去劳工局告

追答

1.建议你找到劳动合同法的全文,将有关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文给她看。您和老板娘好好谈谈,告诉她感谢她的信任,但是,你有你离职的原因也希望她能够理解,并尽快安排交接人员,你会尽量做好交接工作,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如果她强行留着你的人,也是留不住心的。让她了解您本人的意愿是不想和您的公司发生任何矛盾,也希望她能够理解和支持。有时候人好好的协商效果比矛盾激化好。
2.如果她的确是不讲道理不发放你的工资,那你也只能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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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4
可以的,你只要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不管批没批。到一个月你就可以走了。
第2个回答  2013-01-09
直接辞职,按照法律规定来,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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