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早一个月辞职,老板娘不同意,说签了合同就不能辞职,后来说要辞职也要等到人招来在辞职,交接完在辞职,那这样子要拖着我要到什么时候,我是现在辞职到,到过年其实刚好可以走人,我们老板娘说,要到明年三月底才能走人。我改怎么办?
我们老板娘不懂法律,还骗我说签了合同就不能辞职,如果我要走,不发我工资,叫我自己去劳工局告
追答1.建议你找到劳动合同法的全文,将有关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文给她看。您和老板娘好好谈谈,告诉她感谢她的信任,但是,你有你离职的原因也希望她能够理解,并尽快安排交接人员,你会尽量做好交接工作,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如果她强行留着你的人,也是留不住心的。让她了解您本人的意愿是不想和您的公司发生任何矛盾,也希望她能够理解和支持。有时候人好好的协商效果比矛盾激化好。
2.如果她的确是不讲道理不发放你的工资,那你也只能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来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