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量变质变的角度看辩证法是一个联系和发展的过程

如题所述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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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4
  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不学八股和教条,尽搞一些神秘兮兮的神学文字,把自己搞得莫明其妙、糊里糊涂就行。量者,度也。度就是数的单位。而数是指象、色或情的意思。什麼又是象、色或情呢?象、色或情就是状态(formation)。状态也就是一般翻译音译的格式塔(Gastalt)是也。惟这时候这个洋文是德文而已。状态自是由一些边界或界线所构成的空间。既然有著边界或界线,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状态都不是独立的,它们都有著其他种种的空间为界限。既是如此,那麼只要有其中一个空间的边界或界线移动,那麼也会影响及任何其他的空间。这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里提到的力的平行四边形作用。这种力的平行四边形的作用,也就是我们一般说的相互作用或者运动。所谓的物质或事物,也就是这麼得到署名,因而获得理解的。相互作用或影响,即中文里说的象、色或情。中文是而用这些概念,例如︰形象、徵象、形色或情形,来形容相互作用或影响。而形容者,说的正是把容器的样子说出来也。用白话来说,形容说的是︰「以状态的方式把容器表现出来。」这个容器,正是成形、成器後的事物或物质。中文里是用容来称呼事物或物质的。容因而释为体,因为容是盛实、承受之谓,而盛实、承受的形态就是谓体。中文里释体为成形,道理是这麼来的。用体来说明容,这也是道理。肚有多大量,这个人就有多大的气度。话同样是这麼说的。中国人常指谪的不成体统,说的正是不像个样子。而不像个样子,就是跟形态不合。而构成事物或物质的这些边界或界线,就是让事物成形、成器、成为形态的途径或道理。因而这些边界或界线自是道理本身。不成体统,就是不符事理也。上面所谓的形象、徵象、形色或情形,也就是我们社会科学里常说的形势、格局或气象。形势、格局或气象正是事物之间消长、变化或影响的状态。是以返回到量的这个单位来说,一条一条的界线或界限所构成的形势、格局或气象的变化,就会产生事物之间的各种变化。那麼也就是说,这是属於象、色或情的那个数的变化。数的变化自是度或量的变化。数,因为是间隔、界线所形成的分野,因而在中文里,数也被说成是件;件,反过来则被释为分,或者物别。中文里所谓的物数,说的即是物件之谓。而发生变化的事物同时也就被说成是事件或事态。数的变化就是事件或事态发生、实现或完成。力等於力的表现,这本来就是没得说的。而质者,完成了的、成就的、圆融谓之。完成、成就或圆融,正是相对於什麼、返还原来的情况。质在中文里因而被释为反对、本、信或诚。质,亦即相当、平或值也。数的变化自然是成就了的变化,而不会是其他的状态。既是成就了的、实现了的东西,它相当的、跟它等值的变化也就要被说成是质的变化。这是没得说的道理。不过就是把数的变化换一种方式来说而已。所以,换回原来的说法,量变自是质变;质变亦为量变。无论是量变或质变,换一个说法自不会成为两样的东西。它们之间本来就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发展的。这个就是那个,那个也是这个。惟不过就是义理状态的位置不同,因而有的说法不同而已。所以它们是重复、差异和同一状态,它们也是质的替换状态。辩证法是从事物的原相来看问题的。事物的原相也就是事物的生成变化和发展的实际状态。事物的生成变化和发展的实际状态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述的那种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为如此,辩证法当然就是一个联系和发展的过程。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再能够这麼清楚地表现辩证法的这种性质了。这是辩证法之所以是科学的道理,同时也是科学为什麼只能这样说明它是科学的道理。
第2个回答  2012-12-24
楼上的你回答的太多了…… 注意审题,辩证法。仅供参考,不是很全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原理加方法论 联系是客观的有条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人可以在原有的联系上建立新的联系。原理加方法论 发展是永恒的普遍的。发展是量变的结果,量变促成发展。我们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形成物质的飞跃做好准备。 方法论不全,你再加点就好,从这者出发讲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2-12-24
首先要知道,量变到质变需要外界的条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是空谈。例如原子衰变是因为磁共振的作用。U238才能衰变为铅。那么,具有一定的能量可以使衰变的时间缩短,这就是核聚变与核裂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4
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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