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和量,不是同类属性的概念。质和量是标识事物最基本的抽象特征的两个方面的概念。即事物是什么以及有多少的意思。是什么与有多少没有相互转换的辩证关系,质是质,量是量,独立的两个概念没有直接关系。
质是事物的构成成分,整体性包含的因素、以及对事物的分类的抽象概念。量,是在相对关系中,事物关联的最小单位的累积数的抽象概念。物体关联单位的集合是体积空间,所以量关联空,空有量。
例如算杯子的容量,是因为杯子占一定的体积空间,计算体积得到的数值是量。杯子裂了坏了,修补好了还可以用,杯子性质有所不同,可以说杯子的质发生了变化,容量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质变没有产生量变。杯子装水与否有着不同的意义,装水多少不会改变杯子的本质,量变没有产生质变。所以在相对关系中,质与量没有相互转换的关系。
把问题约束到杯子的成分,抽象地谈同一物质(不是物体)范畴的质与量,这里物质是物体的最小组成成分,而最小成分占的体积为最小单位体积。因为最小单位有着不可分的内含,要分的话,就脱离了原先有的度量方式,度量方式都发生了变化,那么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关系也不复存在,所以,质变到量变的关系也变得毫无意义。
对于不可分的意义,可以通过一个例子说明,一个人活着与死去,数量算不算变化了。这个人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质变是确定的,少了一个活人,多了一个死人,这算不算量变。或者说一个人从小到大长高,关联的身高量发生了变化是确定的,但是这个人是否就发生了质变呢,又或是长多高才算质变呢。
哲学真相:什么是量变到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