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是否犯罪?

晚上在小饭店吃饭,离开时把手机忘记在桌子上。我回去找时,看店里的监控录像,发现是旁边桌的客人拿走的。在没看到录像前,我在店里找的时候,旁边桌的人很明显是知道我在找的,他们也看到我了,我站在他们旁边拨打了两次我的手机号码,第一次被对方挂断,第二次对方关机。我看完录像后,知道是他们了,他们已经走了。这种明知失主在找,却不主动归还的,算不算偷窃?我去找警察,警察说让我先自己找拿我手机的人去要,可是我现在找不到他们,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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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当失主找到不归还可能涉嫌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扩展资料:

认定标准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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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31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是犯罪。通过警方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拾得的事实以及拾得人的法律主体资格相关信息。
拾得人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销毁,失主可以索赔,但要举证该物品的价值(购手机的发票)。

1:肯定是违法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数额巨大的构成犯罪。                                                   

2:《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捡钱获得的财产利益就是法律规定的不当利益,并会因此造成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归还。

3: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者。                                                      

4: 遗失物是失主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捡拾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

5:拒不交还,是指失主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捡拾者仍不予归还。   触犯侵占罪,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上面可以看出,捡到钱后及时归是合乎法规和道德的,人家说是遗忘了,达到一定的数额你不还就涉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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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很难被认定为是犯罪。通过警方调查的目的是确定拾得的事实以及拾得人的法律主体资格相关信息。
拾得人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失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销毁,失主可以索赔,但要举证该物品的价值(购手机的发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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