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人要租用我们村的土地种果树,一签就要签十六年的合同,合同上写的每年每亩500元,这16年之内土地上的所有权利归租赁方。我现在想问一下,我们这边这几年如果在这些土地上修路的话,补偿款是归谁的,然后现在每年的物价都在上涨,一直500元是不是不太合理,能否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来更好的维护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