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算国家的,农民有的只是经营权,没有真正的所有权,因为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曾经推行一项制度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仍然归属于国家的农民享有所有权之外的经营权,可以正常种植,这个土地收益也归农民。
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属于国家,不属于个人,就是为了避免出现那种个人交易土地再次出现大地主的情况,因为土地是归属于国家的,大家只能种,只能租不能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大家当然不能交易了,这不存在土地吞并的问题了,甚至现在也也不见得真的,有钱人就特别喜欢买地,这是建国之初就开始推行那个政策,只不过那时候还没有真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有权仍然是不属于农民的。
农民种这个地算是租的,最开始的时候是有这个租金的,刚刚推行的时候有一些,虽然很便宜,但也是有后来慢慢的进行改革就不再收这个租金了,土地无偿的交给农民去耕种。然后那个时候是交一些农业税,毕竟种了粮食有收获,国家要收走一部分,后来经济再次发展慢慢的变成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成为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民本身收入水平就不高,所以不但不再收农民的农业税,反而还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说粮食的种子补贴,比如说部分偏远山区的土地给予的补贴。
现在已经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去种地了,因为土地真的不怎么赚钱,正常一亩地的这个产量1000斤的玉米,但净利润可能500块钱都没有,但一个农民一年能种多少土地,啊他种10亩地一个人已经很辛苦了,他赚不到什么钱。所以就算是现在提出土地的情况下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进入城市去工作,或者外出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