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是否需要年年申请

如题所述

慢性病医保不需要年年申请。慢性病医保卡实行限期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期限届满30日前进行网上复核。

根据《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宛人社医疗〔2016〕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肺结核等19个病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

符合上述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申请后,由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就近受理,并组成专家鉴定小组进行初审、复审和公示,经办机构根据鉴定结果,为鉴定合格的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卡》。

持此卡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时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该卡实行限期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期限届满30日前应进行网上复核。

扩展资料

慢性病医保报销办法

1、 手工报销必须材料:门诊慢性病卡、门诊病历、门诊结算单、现金发票、药品费用清单或处方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办理。(注:慢性病网络开通后直接在医院结算)

2、 一个月内(按自然月计)所用的限定药品累计费用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个人自付20%,统筹基金支付80%;退休个人自付10%,统筹基金支付90%。

一个自然月份内限定药品费用累计不满300元的不能使用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门诊慢性病卡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南宁市城镇职工申报门诊慢性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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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4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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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04
  慢性病医保不需要年年申请,待遇期为5年,第5年须进行重新申请鉴定。

  异地居住的慢性病人员,可将已选择备案的居住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报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异地申报门诊慢性病的人员,可于每年年初按规定申请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在其选择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具的检查、治疗、药品,需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并留存相应的发票、检查报告单、处置单及处方,于当年11月下旬将门诊医疗费票据上报至原单位或社区街道经办人处,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审核报销。

  患多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申请鉴定享受两种慢性病待遇。待遇期内有意愿变更已批复慢性病病种的,须年初主动停止相应病种的慢性病报销待遇,待新病种批复后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全兵团统一的《兵团职工医保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统筹支付用药范围》和《兵团职工医保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诊疗项目范围》,并由兵团根据有关情况适时统一调整,范围内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异地安置和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经申请鉴定符合鉴定标准的,享受与统筹区内参保人员相同的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请人须提供异地或本地二甲以上医院住院病历资料,通过原单位或原托管、居住街道社区申报,申请鉴定资料经审核需复查体检的,申请人须按时到达师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参加体检(暂时不开展异地体检鉴定),年度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申请人按不予确认批复。
第3个回答  2012-12-27

慢性病医保不需要年年申请,待遇期为5年,第5年须进行重新申请鉴定。

异地居住的慢性病人员,可将已选择备案的居住地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本人门诊特殊慢性病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报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异地申报门诊慢性病的人员,可于每年年初按规定申请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在其选择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开具的检查、治疗、药品,需本人先行垫付医疗费并留存相应的发票、检查报告单、处置单及处方,于当年11月下旬将门诊医疗费票据上报至原单位或社区街道经办人处,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审核报销。

患多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申请鉴定享受两种慢性病待遇。待遇期内有意愿变更已批复慢性病病种的,须年初主动停止相应病种的慢性病报销待遇,待新病种批复后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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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12-28
不需要年年都去申请,但是申请通过后每年都要复核一次。复核后对本病已治愈或病情稳定不需要继续服药或治疗者,停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待遇。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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