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的申请办理是没有时间限定的,只要不是节假日或双休日,随时都可办理的。
办理慢病的基本条件是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肝炎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扩展资料:
申报审批程序:
门诊慢性病实行一年一申报制度。参保城乡居民于每年5月(5月1日—5月31日)到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提交申报资料。对参保人员提出的申报,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要组织专家按《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鉴定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慢性病鉴定工作于当年第三季度末结束。
鉴定通过的,由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门诊慢性病就医本。鉴定未通过的,向申报人说明原由。
参考资料来源:商城县人民政府-商城县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