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前付首付房产证是女方一人的名字婚后房贷由男方独立承担请问离婚女方除了能收回首付剩余的有份

吗?婚后男方独立承担购房款项算是婚后共同的财产吗?

你好,对的问题提供参考如下:
1、婚前女方交付首付款买房子,且房产证为女方一人,该房属于女方婚前财产,银行贷款亦属于女方个人债务。
2、婚后夫妻各人的工资收入及经营收益属于婚姻共有财产,因此男方婚内支付房贷的款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若离婚,房子不动产归女方,但女方需按婚内男方支付银行贷总金额的50%补偿现金给男方,另需按房产增值补偿部分现金给男方,具体补偿金额应双方协商。
4、离婚后,女方单独清偿银行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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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4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条规定,
女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签订买卖房产的合同,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由男方独自还房贷,离婚时房产归属,协商处理。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房产归女方。尚未偿还的贷款是女方个人的债务。
男方还贷款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女方给男方进行补偿。
【2】这套房产显然不是婚后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3-01-14
当然是共同财产,结婚以后就没有什么独立承担的问题了,你们的钱都是两个人的追问

登记时签了公证书的 还是共同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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