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签订合同需要公证吗?并不是需要公证的。签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比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 意思表示真实;(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般来说,合同公证实行自愿的原则,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信任,“重合同,守信用”,可以不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合同同样可以生效。公证的意义就在于公证机关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可以加强对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从而起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经过公证的合同书面形式,具有证明力和法律效力,对于无疑义的合同的公证,还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有些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须办理公证后方可生效,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须办理公证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公证就是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对于事实重大、易生争议的法律行为,也应提倡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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