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都在同一个县内。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如题所述

一、由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同意转出的单子

二、凭上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 

三、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报案在接收单上盖章。 

四、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证。 

五、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 

六、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

扩展资料:

转学需要注意:

1.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

2.学校不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

3.应接收学校的班额已满,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4.入校前对转学学生需进行测试,可按原就读年级插班学习,如学生学习成绩过差,可降一个年级就读。

5.转学手续应在放寒、暑假前一周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03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转学手续。
初中学生转学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转学联系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委审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
本市市区学生在本市内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高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也不办理转学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