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应给多少赔偿?

事由:
我是2011年7月1日到这个公司上班,签了2年的合同.合同上薪资是10000元,其中1000元作为季度奖金扣下,季度末按工作完成情况适当扣除发放。2012年8月6日,公司通知我从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了(并且有人事专员与我的QQ聊天记录为证,辞退理由工作不配合),我于8月底交接完成工作后离职。

咨询事项:
1、这种情况公司应给我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3个月*2么)?期间加班完成的一个项目,项目奖金,年底奖金是否也因此泡汤了,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金呢(2倍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工作期间,我有大量的平日,周末等加班(平均每天超过12小时),只有打卡记录和同事证明有加班,但没有书面加班申请(当时为口头),能否得到加班补偿?
3、公司要求我写辞职申请,【因公司不肯开具解聘通知书,也不给发放7月份工资(一般是下个月15号发放)为要挟】没办法,我提议说在一个月内交接完工作,然后同意写辞职申请书(原因好像是写得个人原因,也可能是协商一致,时间为8月末)。于8月底离职。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得到补偿么?
4、公司还把之前的未批准的请假条(有时候因当时开会,出差等领导不在没有批准,但是同意了),拿出来以未批准为由扣我工资;还有我5天年假未休息,是否也能申请补偿呢?

注:本不想如此,但公司实属过分,纠结了数月后,决定咨询仲裁。所以,非常需要并感谢您的帮助,谢谢!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基数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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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1
1 未发放工资你有权索取,无论何种原因离职,工资都应当发放。
2 加班费,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加班事实就可以要求。平时是150%,周末如果没有调休就是200%,法定节假日是300%。法定节假日调休的话也需要支付加班费。
3 你有证据证明是单位先通知不用上班,但你又写了辞职申请书,因此比较难判断,需要看具体材料。
4 对于你的奖金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好随意判断。
5 你存在请假事实,有请假条,虽然没有书面批准,但是公司没有立即以未同意请假为由进行处罚相当于公司当时已批准或认可。因此该理由无效。
6 至于年休假,如果不存在其他情况,没有安排年休假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你要申请继续工作,则可以要求除经济补偿金之外的其他请求,至于纠纷发生至今的工资还需要进一步判断。
如果你主张解除,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加上述请求。如果能证明对方违法解除或被迫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另外,经济补偿金是以你的月工资乘以你的工作年限。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是不是,“公司让你写辞职申请,你就写了,上当了。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就没有经济赔偿“,这样呢?有证据证明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在先的,而是是我离职前几天才写得辞职申请。?
如果仲裁,我的请求事项是什么呢?

追答

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理论上你自己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你是被迫辞职的。
公司违法解除和你的辞职申请目前不好判断,这个要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分析。

仲裁请求的话你需要将你的材料给你的律师,让他根据你的情况具体列举。毕竟现在我都没有看到证据,不好下判断。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21
1、违法解除,可以申请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项目奖可以要求支付;

2、可以申请加班费;

3、不要写辞职申请;写的话,就无法要求支付赔偿金了;

4、年休假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追问

谢谢您的指导。问题,我已经写辞职申请书(原因好像是写得个人原因,也可能是协商一致,时间为8月末,离职前几天),当时考虑就这样算了。8月6日,公司以工作不配合通知我不用上班了。 是不是证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先,我是否还有权申请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呢,代通知金还可以申请么?以什么理由呢? 如何最大程度拿回自己应该得到的,谢谢!

如果仲裁,我的请求事项是什么呢?

追答

你辞职了,那就申请不到赔偿金了;

但是拖欠你的工资和奖金、加班费等都应该给你。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3-05-21
你好,正常情况下,公司解聘,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X2,不满一年满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但是问题是你写了辞职申请,就视为你自己辞职,不但没有补偿金,连社会失业金也无法申领.
至于你在该企业工作期间产生的加班费,不管是企业解聘也好,还是自己辞职也好,企业都应当发放.包括欠你的季度奖金.你现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也只能仲裁这两块儿,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辞职申请非你本人意愿所写,是原单位以某种事由为借口,胁迫你所写,那样才能得到补偿金和失业金.追问

谢谢。 是这样的,当时公司拒绝发我工资,一直催促我说我写辞职申请后,9月中旬把7.8月份工资一起发给我。 我辞职申请日期8.26日; 公司要求我解除合同的日期为8.6日,理由工作不配合(有QQ记录为证),能否说明问题,挽回补偿金呢?

第3个回答  2013-05-21

    公司让你写辞职申请,你就写了,上当了。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就没有经济赔偿;

    工作期间,你有大量的平日、周末等加班,打卡记录和同事证明有加班,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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